第54章 乔安安,你好 (第2/2页)
季诚和林安安还没有领结婚证,严格意义上说还不是合法夫妻,吃过饭,季诚就催着林安安去领结婚证。
林安安回房间换了双鞋子,拎着包,包里面就是所需要的材料。
季诚去开三轮,冬天的三轮不好发动,哥俩个折腾了好一阵子才摇开。
出了院门,就看见了乔家的院子,林安安说道:“也不知道我哥走了没有?”
“我早上看见了,走的时候七点多了。”
“他昨天喝大了,我怕他不能开车。”
“一晚上该醒酒了,不用担心。”
季诚用了一早上的时间,扎了一个车棚,林安安坐在里面,寒风都拿她没办法,穿着的是季诚的军大衣,暖哄哄的。
“季诚,咱先去派出所。”
“你说错了吧?不是派出所,是民政部门。”
“我准备改名字了,得用新名字才能登记。既然我和林家没有什么关系了,就没有理由再姓林。”
这个林就像林安安硬趴着林家似的,罢了,各回各家了,她也得改回乔姓了。
乔安安,也挺顺耳的。
于是季诚和安安先去了派出所,打听名字改了没有。
女警看了一眼林安安,说道:“还没批下来。”
“不是,我已经提交了四天了,是你们说最快三天给回复的。”
“你也知道那是最快,最慢需要七八天……搞不懂你们要改名字的,叫了二十年了,都是父母起的,为什么要改啊?”
这还查上户口了。
季诚拉着林安安就走,“咱们去找所长。”
所长三十多岁,老远就伸出手,“季诚,回来了?”
“是啊,陈所,先请你吃喜糖。”
陈所故意询问季诚,“是什么喜糖啊?”
“我结婚了,这是我媳妇。”
“你好。”
陈所点了一下头,“你好。”
陈所转身问季诚,“特地来送喜糖的吗?”
“不是,我媳妇要改名字,可你们不批准,我们就领不到结婚证。”
陈所皱了一下眉头,“有这事?”
“有没有,陈所一问便知,我媳妇是华国公民,她理应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要不是有需要,谁闲的没事干来改名字?”
季诚有点火大,某些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让老百姓多跑几趟,不刁难老百姓好像就显示不出她的威严似的。
陈所出马,很快就搞定了。
“陈所,我要先去领证,有时间一起喝酒。”
“行,我等你。”
民政所内。
拍了结婚照,就是领结婚证的事了。
工作人员询问:“季诚,你是自愿和乔安安结婚的吗?”
季诚握了握乔安安的手,“是。”
“乔安安,你是自愿和季诚结婚的吗?”
乔安安和季诚对视一眼,“是,自愿的。”
工作人员把两本结婚证盖上大印,递给季诚和乔安安,“恭喜你们啊,结为夫妻。”
乔安安从包内抓出一把糖放在桌子上,“您请吃糖。”
从民政所里出来,季诚明显不一样了。
“乔安安同志,你好,我是你的合法丈夫季诚。”
乔安安拍了他一下,“少来了,走,咱们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