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法 (第1/2页)
法,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大多是时候,统治阶段的利益,并不是大部分百姓的利益。
封建王朝和后世代替封建王朝的君主立宪制,还是资本主义社会。除了建国之初会稍微的考虑一下底层百姓的利益。
到了中后期,底层百姓就是他们的韭菜。
为了榨干韭菜,宁愿天下动荡,国家灭亡,大家一起做奴隶。
像大明这样的地大物博,人口众多的国家,只要军队不发生腐败。
只要做好情报保密,那些啥也不懂的傻逼,不乱插手军事。
国内不出乱子,国家就根本不可能被异族凌辱。
但是很多巴不得,家人被欺辱,祖坟被掘开的既得利者们,宁愿当狗,也不愿意做人啊。
明知榨干百姓就是在逼百姓造反,反而疯狂的,拼了命的榨干百姓。
明知自己偷偷卖给敌人的东西会变成屠刀降临到自己人的头上,甚至自己的脑袋上,依旧乐此不疲。
以前是,现在是,今后也是。
作为大明名义上的统治者,如果想要国家长久,就必须把法律设置的偏向底层百姓。
毕竟无形之中,法律本就会偏向有权有势的人,如果制定法律的时候不偏向百姓,法律公平就是个笑话。
“自古以来,朝廷偏爱仁政,但是仁政的结果却是,皇帝有了好名声,百官有了好名声,但是百姓的日子苦不堪言。
官官相护,百姓受尽欺辱,没有人管。更没有人报。
百姓遇灾,穷的吃树皮了,朝廷的赈灾银,赈灾粮,也要被那些狗官层层剥皮。
朝廷大赦,赦免那些罪犯,说起来好听,但是更多的时候,放出去的人,并没有选择遵纪守法,而是继续祸害百姓。
在朕看来,所谓的仁政,只不过是读书人面子工程。
改变不了,官官相护的现实,改变不了百姓被欺辱,上诉无门的的现实。
我大明立国250余年,一直以来奉行的时候不和亲,不赔款,不割地,不纳贡。
国家永远是站着的。
百姓也应该站起来。
不要担心不要害怕,每一个爱护大明百姓的身后都有大明律,朕和数百万的大明精锐为你们撑腰。
我宣布,从今往后,除非事关国家安全的大事,其他的案件除非人证物证俱全,不然,只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关押的政策,不得私自动刑,违者直接停职。
已经判刑的,如果是冤枉的,可以由家人直接申诉,亦可直接狱中申诉(每年一次)。如果确实是冤枉的,朝廷根据被关押的时间,给与适当的赔偿。
即日起,朝廷将花费30年的时候,组建执政党。
到时候皇帝只保留单独赦免和临时立法的权利,立法必须遵守基本的道德,遵寻惩恶扬善的原则,赦免最多赦免一半的刑罚。
皇帝将不再有大赦天下和直接违背法律抓人,抄家的权利。
...。
这个天下并不稳定,朝廷之外有着无数的异族,对着大明虎视眈眈。
你们之所以能够安稳的生活,不受战乱的影响,是因为数百万的大明精锐,不惧艰辛,不辞辛苦的护卫着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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