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蚂蚁大军 (第2/2页)
黄金蚂蚁因为常年生活在不见阳光的洞穴深处,它们身体颜色不是黑色或是红褐色,但它们也没有退化成乳白色的白蚁。
相反这种蚂蚁通体金黄色,身体巨大。最为显著的一个特点就是这种蚂蚁头上深处巨大的螯,那么巨大的螯可以轻易咬破人体皮肤。
这些黄金蚂蚁分明是想和我们算账,谁让我们有个白痴队友毁了它们视为生命的巢穴。
这东西未必有毒,黄金蚂蚁最危险之处在于它体内有一种蚁酸物质,被这种东西咬上一口让人痛上好久。而且它们数量庞大,让人防不胜防,我心想这个倒霉蛋真是个惹祸精。
见这种蚂蚁长成这个样子,倒霉蛋自身并没有太大警觉,他只是道:“想不到这里的蚂蚁都这么漂亮,就好似黄金一般,大概也是一个新物种,我抓几只回家养去。”
说着话倒霉蛋就伸手去抓黄金蚂蚁,结果没留神让其中一只蚂蚁给咬一口,痛得倒霉蛋啊的惨叫一声:“我操,这死蚂蚁居然敢蛰我。”
老周摇头道:“笨货,蚂蚁不是蜜蜂,它们不会蜇人,蚂蚁只会咬人。”
倒霉蛋的手被黄金蚂蚁咬出深深的血洞,鲜血顺着他的指尖滴落到地上。就见附近的黄金蚂蚁立即兴奋的挥动头上触角,被地上的鲜血吸引过来。它们围在这些血的周围,争着吸吮那少得可怜的血液,那点血液很快就吸食干净。
火腿肠惊道:“大事不好,这里的蚂蚁不是善茬,是吸血的。”
我们五人背好背包,就一路狂奔而去,生怕有黄金蚂蚁爬到我们身上。我过去就听说过蚁酸这东西,可以融化铜铁。
过去我曾看过一个纪录片,说一个岛上出现一种极其可怕的红蚂蚁,这种蚂蚁本身不会咬人,但它们可以大量喷蚁酸。
就是这些数量庞大的蚂蚁大军,靠身上的蚁酸毒杀岛上闻名的椰子蟹,然后蚂蚁去吃下蟹肉。
但能够吸人血的蚂蚁,这还真是闻所未闻,我敢保证我以前真未听说过。
全拜倒霉蛋所赐,害得我们在洞**一路狂奔一小时,才真的摆脱这次生化危机。更要多亏这种黄金蚂蚁的螯大的夸张,以至于会影响它们的行进速度,才使我们得以逃脱。
按理说这种黄金蚂蚁更适合伏击战术,它搞个偷袭很在行,或是去袭击那些行动略迟缓的动物。
事后我仍在想,万一那时我坐在蚁穴附近打盹,那不等我睡醒,就已被一大群黄金蚂蚁给啃个精光,这是越想就越不寒而立。
就当我们玩命飞奔时,我们都看到地上的几口简陋棺材,其中一口棺材翻倒在地,从里面露出一具风干古尸,古尸身上是古老铠甲。
老周以前就自称他是土耗子,几天前还对麦莎她们宣称自己是摸金校尉,如今他一见古尸就想扑上去下手,就指望能找到个像样的冥器。
我身边有高手护驾,自然胆量大增,就靠过去一看究竟。古尸身上的这副铠甲不轻,看出来做工不错,当老周移动古尸时,古尸身上的这副铠甲也被一同翻动。
铠甲上的甲片不时相互撞击,发出清脆的金属声。要不是场合不对,我会感觉那金属声挺动听的。
当我听到这个声音时,心中略有些激动。因为一小时前,当何劲提醒我们要提高警惕,说这里有动静时,我就听到类似这种金属撞击声。也不知那时是谁翻动这副铠甲,产生出这个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