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精彩继续 (第2/2页)
同样宋子骐也看到一个三十出头的中年大汉,单看外表,似乎比浩子还要斯文一些。但宋子骐眼光不佳,至少在江云瞳眼中,此人的目光不太善良,论起城府应该在浩子之上。
都说老友相见分外亲切,赵阳和浩子见面后一番侃大山,浩子注意到赵阳穿着上体面许多,一副成功人士的派头,人的精神面貌也大有不同,早已看不出以往一副失足青年的凄惨惨样。
然后赵阳开车带他们四人回家,赵阳的家在当地的郊区,那是一个独门独院的小二楼。
看到赵阳有房有车,浩子眼睛都红了:“就凭你小子这样都能混得这么好!”
“不知道英雄莫问出处吗?还有浩哥你也不要瞧不起人,当年确实我是混得不如你,不过这两年你兄弟我时来运转,挣了些钱,这才住洋房开汽车。”
进屋后,浩子又看到赵阳家里还有一位穿着入时的漂亮女孩,忙问赵阳:“这是什么情况,兄弟你在金屋藏娇,我们几个住在你家会坏你的好事么?”
“浩哥你就莫要取笑自家兄弟了,你看到的女孩是我未婚妻小枚,我和她计划半年后结婚,到时还要请兄弟你来喝我的喜酒呢。”
听了赵阳的解释,浩子更是满腔的羡慕嫉妒恨,早知道就今天不上赵阳家借宿了。
心想怪不得这次赵阳这么痛快的收留他和其他几位同事。本来还以为这小子想学雷锋做好事,原来是这小子正在春风得意时,自然想要向老朋友炫耀一番。
“原来你都快结婚了,那我们住在你家会不会影响你和你未婚妻的感情。”浩子酸溜溜的说,他并不是怕影响人家小两口的感情,只是想到自己至今单身,难免有些吃醋。
“不会的。”赵阳连忙解释:“小枚并不住我家,今天她会来我家是我要求她这么做的,我见你们来我家,特地让我未婚妻来帮忙做一顿家常饭给你们吃,也好尝尝她的手艺。”
小枚是个落落大方的女孩,接人待物也很是得体。她为赵阳做好晚饭以后,没有多待一会,直接开着自己的车子离开了。
浩子见这么劳烦人家,有些过意不去。赵阳却笑着劝浩子不必太见外,反正小枚的家离这里也不远,做顿饭什么的很平常。
赵阳看着自己未婚妻的车子开远后,就招呼浩子他们洗手吃饭。
小枚的手艺真的不错,饭菜做得色香味俱全。浩子嫉妒的说可惜一朵鲜花就要插到牛粪上了,一颗好白菜要被野猪拱了。
赵阳知道浩子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只是笑了一下,并不生气。还劝大家多夹菜,既然饭菜可口就多吃点,不必太客套。
宋子骐这几年都在四处奔波,非常有体会,饭店做的食物都重味道,不管什么菜都高油。
偶尔吃一顿还行,经常吃也会吃腻,看来赵阳也深有体会,所以没有带他们上饭店吃饭,而是在家吃饭。别看是在家吃,这一桌菜都是好材料,可不比上饭店省钱。
每到这个时候,宋子骐都特想念和他妈妈在一起生活的时候,吃她亲手做的家常菜,这就是妈妈的味道。
为了早日在京城买户房子,好把父母接来一起生活,宋子骐决定要更加努力的挣钱、攒钱。
至于浩子和赵阳多年没有碰面,这次见面二人都很高兴,酒是没少喝,人一喝多以后话就跟着多了起来,一开始还有些涵养,只是高谈阔论最近家乡的新变化。
喝多了以后,大脑不受管控,嘴皮子发欠,老哥俩天南地北一顿胡吹,该说不该说的,都泄了底。
十多年前,浩子刚中学毕业,那个时候他就对上学读书的事感到头痛。浩子的一位表哥正在外面做生意,于是浩子就主动提出要和他表哥一块外出打拼事业。
昔日,浩子的父母正为了这个顽皮捣蛋的孩子,没少操心,见有人肯帮他们管教孩子,就乐不得的同意了。
那时浩子的表哥在外面混得正不错,当时有不少人都愿意和他一起干,其中有一位就是现在的赵阳。不过当时的赵阳可没有现在这么有出息,还是个两手的毛头小子,只凭一腔热血打天下。
浩子最大的弱点就是他没有文化,只是一个粗人。在他表哥的带领下,浩子和赵阳才慢慢发展起来。在那个年代他们干了不少买卖,也曾转战大江南北,到过不少城市生活,现在当导游都没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