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速度为王 (第2/2页)
俗话说的好,阎王易躲,小鬼难缠。
犀牛皮肤厚实,子弹都不容易打穿,当就是厌烦寄生虫,寄生虫会让它们变得很暴躁,只有犀牛鸟这种生物能给它们解决这个问题。
一物降一物,敌人的敌人,就是自己的朋友,大自然的规则是多么的聪明。
“枪哥,我有个问题,为什么这一路很少看到羚羊一类的生物,反而时不时的看到犀牛和大象。”
“作为食草动物,大多喜欢群居,当然了这是为什么他们一群一群的原因,至于跟随大迁徙老是遇到大象,是因为大象也会迁徙不过他们的路线不同。而至于这个时间段遇到大象的原因,是因为现在草原上草的高度,正适合它们吃。”
包括角马,大象,犀牛,吃的都是长了一年的这些草的顶端。
然后第二梯队的斑马等生物吃的是这些老草的中端和下端。
而最后的超过十几种种类的羚羊都喜欢吃被这些大型食草动物席卷一空后长出来的新的嫩草。
大迁徙为什么分批次,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整个动物大迁徙,大家不就是为了找吃的么。
这一路上的食物,完美的分配,等到在水草丰茂的肯尼亚度过一段时间后,再回程时,草又是这样的高度了,然后在回过头来一遍。
聊天之间,方宏贴到了窗边,摇开了窗子。
仔细的盯着远方。
一头猎豹蹲在草丛中。
“这头猎豹应该是想要猎食。”
“这就是地球上速度最快的动物?枪哥不会认错吧,这不会是花豹吧!”
“很好辨认的,花豹又叫金钱豹,身上的花纹类似于之前见过的美洲虎,是环形斑纹,就像铜钱一样,而猎豹身上是实心黑点斑纹,并且猎豹的头顶到肩膀长有短鬃毛,而且花豹看上去更壮实,四肢比例更短,猎豹更修长……冲出来了!”
说话之间,猎豹冲了出去,速度惊人,短短几步就到达了巅峰时速:“这头猎豹现在的时速起码百公里每小时!”
这种速度不可能保持太久,三分钟就足够让猎豹的心脏爆炸。
猎豹飞驰之间就像是飞一样,大多时候四肢悬空,少部分时候是两条后腿蹬地,有的时候仅有前肢中的一个触地,这是猎豹为什么奔跑如此之快的秘诀。
它的目标是这个先头兽群中仅有的一只羚羊,汤氏瞪羚。
这头羚羊很快就发觉了来自于身后的危急,同样速度暴增,飞速往前。
在森林中,动物是用不着跑这么快的,大多要警惕的不让捕猎者靠近自己。
不过草原上不同,由于是平地,加上草完美掩饰偷袭者的靠近,所以能依靠的,只有自己的速度。
羚羊的巅峰时速接近七十公里每小时,比猎豹慢很多,但是猎豹要利用高时速将它们之间的距离变为零。
俗话说得好,你不用跑过老虎,你只需要比旁边的人跑的快就行了。
如果猎豹在后队的羚羊群捕猎,反而容易无功而返,因为羚羊会分开跑,猫科动物就容易被分散注意力,一旦几个毛团在面前飞奔,就很容易更丢。
但是现在,只有这一头羚羊。
猎豹注意力极度击中,飞驰不停。
羚羊奔跑的姿势同样极度优美,奔跑间肌肉的力量感展露无疑,四条长腿同样频率超高,向前飞驰。
猎豹紧追不舍。
说时迟那时快,仅仅才过了几秒而已。
“瞪羚转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