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手起刀落似魔王 (第1/2页)
神力并不只是力量,步安吸收鬼气提升神魂修为的同时,身体的反应能力、敏捷程度也和力量一起提升着。
他的书艺修得很不怎么样,射艺的准头也实在够呛,但只要能够得到近身的机会,鬼捕七司大概也只有惠圆能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挡住他的全力一击。
正因如此,步安才会随身带着一柄匕首。
不过,他奋不顾身扑进奔驰中的马车车厢,却还有另一层原因:寻常修行人不会有这么大的力气,被人看见自己怎么动手的,就很难解释清楚了。
将匕首从穿着黑衣的镖师胸口抽出,步安侧过身让开迸溅的鲜血,突然发现被自己捏在手上的脖颈已经软绵绵地不着力了。死了,颈椎被捏碎了。
第一次动手就连杀了两人,但他除了有些恶心以外,并没有其他的不适感。
这些人比人贩子还要该死,死得这么痛快,便宜他们了。
趁着马车仍在行进,他一脚把已经不成样子的神机弩踢了下去,又把颈椎碎裂的镖师推出车厢,拽着他的腿,把这人的脑袋支在颠簸的官道上,拖得血肉模糊才放手。
这样应该看不出来了吧?他想了想才走去马车前坐下,拽着缰绳把马车拉停,再缓缓转弯,朝越州城门驶去。
正发力狂奔的七司众人远远见到这一幕,不由得齐齐愣住。
惠圆和尚从官道旁的农田里走了上来,肩膀正在流血,看上去跟上次一样,没有大碍。
素素哭哭啼啼地跑过来,说自己刚刚也想追的,但是有点害怕,怕被坏人捉走,就再也见不到公子了。
步安知道这小丫头遇事就胆小如鼠,早就习惯了,本来就没指望她能帮忙,摆了摆手,招呼众人控制所有镖师,尽快把孩子们救出来。
……
……
宋蔓秋在篝火旁,听完那句“嚼了两千年还有味儿吗?”,便总有些心神不宁。
她隐约想起,这伙人似乎管那少年书生叫“布爷”,直到她说起步执道,他们才不再这么称呼,像是在刻意回避。
难道那书生姓步?
抱着这样的一丝疑虑,进城的时候,她便有心找人打听。
“那些人里头有一个盲眼的老者,一个有腿疾的少年,还有个很美的琴师……”
不等她说完,被问询的妇人便长长的“哦……”了一声,笑着道:“你说的准是七司!越州鬼捕七司,名声大得很,听说生意都做到鄞州去了!七司步爷,大才子!天姥下来的!”
“那您可知道这位步爷的名讳?”孔灵忍不住插嘴道。
“步执道。”妇人答得爽快。
“……您是说不知道……还是步执道?”宋蔓秋突然发现这名字有些奇怪,似乎很容易弄错。
“步执道!很会写诗的那个步执道!”妇人有些着急了。
孔灵扭过头看看宋蔓秋,宋蔓秋也看着她,两人眼神中的内容大致相当:这群人太过分了!自己这回丢脸丢大了!
江氏兄弟的想法和她们也差不多,只是心中默念这些话时的语气语调有差别,因此脸也憋得很难看。
一行人怀着稍稍不同的“复仇”情绪,打听清楚地方,便直奔越州鬼捕七司,没想到快到七司时竟然迎面遇上,只不过七司众人跑得太快,根本没有留意到宋蔓秋一行。
“什么事情这么慌慌张张的?”
这四人顿时追了上去,于是就有了越州北门,宋蔓秋引弓一箭,射杀白马的场景。
只是这位想象中的翩翩佳公子,在用嬉皮笑脸的不正经样子,打破宋蔓秋心目中原有的印象后,摇身一变又换作另一付截然不同的形象。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