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红颜婚约 (第2/2页)
这几句话,到说得我很舒服。我的确深明大义,不畏朝权。我连人都不是,干嘛怕人的朝廷。所谓光脚不怕穿鞋的,我连脚都没有,更加不怕。
但是一起举事的话,我是不愿的。我又不是人,打什么江山。推翻朝廷,就会改变历史,这也不合我意。
于是找借口,反驳:“一起举事?!那以谁为首?若真得了江山,又算谁的?”
王仙芝回道:“我终究是个女儿身,当然要倚仗像您这样的大男人成事。”
我微眯起眼睛,问:“那你肯什么都听我的吗?”我的部下,可什么都听我的。我很享受这种感觉——完全“如臂使指”啊。若王仙芝是我的手下,我肯定也会给她下虫子。我不需要“不能彻底服从”的手下。
王仙芝竟说:“我倒觉得,男人应该多听听女人。”
我感到些意外,转念又想到,王仙芝也是个指挥惯别人,尤其是很多男人的首领级人物。这种人要使之乖乖听话,只能下虫。但我连对她下虫的兴趣都没有——因为她是个朝廷反贼。我收她当手下,是自找麻烦。我甚至连她的手下,都不想收留。
我说前面几句,只是为了找借口,而现在借口显然充分了,于是坦然回答:“既然你这么说,我根本不想同你合作。其实,我本来就没有过这种打算。你走吧。”
王仙芝愣了愣,又咬咬牙,竟说:“若你同意,我可委身于你。”
轮到我愣了愣,王仙芝的这话,倒是大出我的意外。便要确认一下:“此话当真?!”
王仙芝红起脸,却又说:“取下长安之后,便践行此言。”
我连笑几声,说:“可惜我没有一点兴趣。”
王仙芝也笑了,问:“是觉得难度高了,便说谎话吧?”
我补充道:“我真的没有兴趣,对长安和你,都是如此。”这话出自肺腑,字字为真。
但王仙芝偏就一脸不信的样子,竟说:“哪有男人不想得天下,当皇帝。并且,就冲你如狼似虎的眼神,我就知道你对我很有兴趣。”
我实在太冤了,我之所以眼神如狼似虎,乃是因为我的精神力已非常强大。随时目露精光。并非窥视王仙芝是个美人,便目似狼虎。
话说,在前世阅片无数的我,定力会有这么差吗?
而且作为从未真正碰过女人的存在,我有那么不堪吗?
即我有那么黄吗?
虽然我长得黄,但我的心,我的眼并不黄。
退一万步说,就算我从里到外,都很黄——周府里,美女多的是。单论容貌,胜过王仙芝的,也有。
我需要为了这么个女人,折腾到去打江山吗?
我于是断然回绝:“你判断错了,我是真的不愿打江山,甚至是娶你。”
王仙芝坐不住了,站起身来,直面于我,问:“你是不敢吧?”
对,朝廷强大,而你又是钦犯——我是不敢。
错,我无怯无畏,百无禁忌,是个坚定的光辉思想传承者。
哪会不敢。
别说造反,斗天斗地都敢——毛爷爷就是榜样。他的思想光辉永远照耀着我。
别的不说,在前世,我老家可是正宗的革命老区。红军标语保留至今。我就是看着标语,长大的。
穷人啥也不怕,偏偏我老家,数我最穷。
我怕啥。
便豪迈地应了:“我还真敢,真不怕。”